一、整改任务
任务五: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力。此次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量虽比第一轮督察时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不下。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对群众环境诉求依然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特别是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时的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甚至出现反弹,群众不满意率高、反映强烈。群众举报问题与第一轮督察重复的就有660件,占比为14.2%。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切实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中此项任务共7项整改措施,其中第2、4两项涉及我单位。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深入排查和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深入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64件群众举报案件整改工作,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一是对已完成整改的案件,按照省工作部署完成销号工作。二是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案件,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采取督办催办、调度通报、核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整改过程监督,保障案件整改质量。其中,一般性举报案件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疑难性举报案件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和整改任务相关的群众举报问题,与整改任务同步完成。(责任单位:各案件办理单位)
3.加快推进与第一轮督察重复的118件属实案件整改工作,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改89件,其中和平区2件、沈河区1件、铁西区44件、皇姑区5件、浑南区9件、于洪区6件、苏家屯区6件、辽中区1件、新民市2件、法库县3件、康平县5件、经开区1件,新民市与经开区联办1件、浑南区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办1件、市市政公用局2件;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29件,其中苏家屯区3件、康平县15件、法库县2件、经开区9件。(责任单位:各案件办理单位)
4.建立案件盯办和复查回访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群众举报案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跟踪,每个月至少复查或回访10%,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第一轮督察重复的118件属实案件、本轮督察交办重点案件,逐案明确责任人,每月盯办或复查回访,直至问题解决。(责任单位:各案件办理单位)
5.实施挂牌督办。从督察交办的重点案件、重复举报率高案件、与第一轮督察重复案件中选择14件进行挂牌督办,逐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建立长效机制。畅通群众环境信访渠道,继续完善沈阳市生态“环保110”诉求管理系统,加强与群众沟通,强化受理、转办、查办、督办、问责、反馈、通报、公开一条龙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在办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工作中,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各级纪委监委机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向我单位交办案件一件,案件编号为x2ln202104180047,举报内容为“大东区地铁黎明广场站完工已十多年,但仍有当年残留的建筑垃圾堆在地铁c出口约10米处,无人清理。”
经核实,举报的垃圾堆为该地块南侧春晖家园小区物业近期私自拆开该地块围挡堆放的生活垃圾,并非是建设地铁黎明广场站残留的建筑垃圾。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将春晖家园小区物业堆积的垃圾清运完毕,并对该地块内垃圾进行彻底清理,露出地面后,喷洒除草剂,覆盖绿色防护网,防止出现风吹扬尘现象;同时对地块围挡进行加固,并每日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地块进行巡查,杜绝周边不法商户向该地块抛弃垃圾现象。目前该地块场地整洁,施工围挡完好无损,无外单位私自倾倒建筑及生活垃圾的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办理及销号办法》及《辽宁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暂行办法》要求,我单位在接到交办函后立即按要求进行了处理整改,同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防止问题反弹。 目前,该案件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销号的办理工作。
2.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本次案件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加强对案件现场的盯办,认真梳理,健全档案,加强跟踪,严格按照《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类堆放,应当在每个作业面设立垃圾袋专区,所有建筑垃圾、地面灰尘等必须清理干净、装袋并及时清运。禁止焚烧建筑垃圾;作业区垃圾不得长期存放;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采取有效遮盖措施(见附件四内容第九条:《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对现场严格管理,围挡整齐有序,卫生死角严格把控,回访制度做到有序到位。
同时创立案件巡查台账,安排专人实行定期现场巡检,对案发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如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强化责任担当,压力传递突出,注意举一反三,问题排查突出“准”。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坚持以点接面、由表及里的辩证法,本着不遮丑、不回避、不放大的求真精神,实事求是地深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并创立台账,找准问题的实质,关键及突破方向,建立起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巡查及围挡周边环境治理,实现案件问题零复发。同时定期回访周边居民,将本次案件解决情况告知周边群众,加强双方沟通,携手共创文明施工环境。并以点扩面,将本案件办理经验应用到日常现场及围挡管理工作中,确保针对此类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杜绝类似环境治理问题的出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优惠大厅的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3415851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